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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Now,let's have a rest."
英文老师终于把这句话说出口了.
于是我如得到大赦般摊在桌子上,又一节课过去了.
现在是星期五下午6点整.一个星期的折磨宣告结束.
教室里的人陆陆续续走了出去,而我还是保持原样不动.
"你打算死在这里吗?"某个物体从某个地方发出声音来.
我知道那是谁的声音,用电视剧里的话来说就是--化成灰我也认识.不过声音怎么可能化成灰呢?就算它真的能化成灰,又有什么东西能够点燃声音呢?
又想远了.我抬起头来,习惯性的揉揉眼,然后转脸向着那"某个物体"说道:"走吧."
冬天似乎越来越近了呢.走出一教后我不自觉的紧了紧身体.才不过10月,气温为什么突然变得这样低?
"书拿去."我觉得抱书的手也开始冷起来了,于是把教科书丢给他,两手马上插进裤袋."好冷那,,"口中自然又是少不了要抱怨一声.
"我们该吃什么?"我转头问他.和他说话一直是我比较头痛的问题,因为他的身高导致我不得不总是仰起头来说话."真是的,没事长这么高做什么呢?"
"去吃面吧."他一面把书全抱在一只手上,空出另外一只手来搭上我的肩.一面开始拖着我向学校外的面馆走去.
面馆里比外面暖和很多.他找张桌子坐了下来,我就跑到柜台前去点菜.
"一碗排骨面,双份.一碗辣鸡肉面,也是双份.对了,都别放葱."排骨面是我的,鸡肉面是他的.不放葱是我的习惯,他和我在一起久了,也被我逼着形成了这个习惯.
算是个任性的孩子吧.这是一个朋友给我下的定义.那朋友是同我相处八年的人,没有人会比他更了解我了.
因为我不吃辣,所以同桌吃饭的人都会迁就着我点不辣的菜.因为我不吃葱,所以同桌吃饭的人也会迁就着我不让厨师往菜里放葱.下雨天我从来不带伞出门的,因为走到路上自然会有认识的人把伞靠过来.我从来不会对身边的人颐指气使,可是当我渴了的时候,会习惯性的让别人去帮我倒水.
好吧,我承认,我确实是个任性的孩子.因为我一直就是这样任性的活着.
吃过面之后体温明显上升.
我伸手摸摸肚子,即而又抬起头看着他笑:"饱了."
"真的么?"他看着我面前空空如也的碗问着,"我就不清楚了,你一天吃的东西比我还要多,可是为什么还是这么瘦呢?"
"我怎么知道?"我站起身来,准备到柜台去结帐.他却比我更快起身并走到柜台去把帐结了.
在我的字典里历来是没有AA制这个词的.我觉得吃完饭之后两个人坐到一起慢慢划账实在是件大煞风景的事.朋友之间是完全没有必要在金钱上太过计较的,谁愿意结帐谁的钱包宽裕一些,谁去结就行了.那种吃完饭就坐着死等别人去结账的事,我不愿意做,也做不出.
可是我清楚他身上有多少钱,我也知道他结过刚才这一顿之后,明天的早餐可能就要忽略不计了.
他就是这个样子的,不愿意在别人面前有一分的示弱.就算那个"别人"是我.
也许他还没有学会怎样接受别人的好意.就算那是"我"的好意.
出面馆前他把外衣脱下来,套到我身上.
"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只要风度而不要温度."他抱起书先走出门去.他身上的短袖T恤紧紧贴着他的宽阔的背,这样的背影让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幸福.
我还想要得到什么样的爱情呢?
这个和我抢着结帐的,养成不吃葱的习惯的,把外衣披到我身上的男人还不够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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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,清晨5点57分.手机响起.
除了那个笨蛋以外,我想不出还有什么人会无聊到在这个时候扰人清梦.
"喂,你干什么呀,现在才几点啊?"我连眼睛都没有睁开,但是一种不祥的预感油然升起.
"你是不是把什么事给忘记了."声音倒是四平八稳的,词句间却透露出一种寒意.
我突然翻身坐了起来,动作大到把下铺的同学都吵醒了.
"对不起,"我一边探出头看下铺的同学,一边同电话里的人说.这样一来,一句对不起就可以平息两个人的怒火了.恩恩,我确实很聪明.不过现在不是自我欣赏的时候,因为我真的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.
而我忘记的这件事还是某人昨天半夜在短信里面再三强调的事,并且当时我还嘲笑他是小孩子.我想到这里,马上翻出短信纪录来看.
"宝,明天是我的生日,你要从早上6点开始陪着我哦.记住记住."
我最大的优点就是,知错能改.特别是在犯某些可饶恕性的错误时,我就把这个优点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了.
所以当我只用了20分钟就整理好一切跑下宿舍楼后,某人的一张冰封的脸似乎也解冻了许多.
"报告司令,小兵苏宝宝一切准备就绪,请下达下一命令."我想做个敬礼的姿势,却不想错把左手当右手举了起来.
"白痴,应该举右手."他把我的领子理了理,"走吧."
"要去哪儿?"现在是清晨六点三十分,店铺大多紧闭着门,街上行人也不太多.在这条整个城市最繁华的人民南路上,我大方的让他牵着我的手.
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,只是拉着我往前去.很快我就看到了他的目标:一家自行车租赁商店.现在他小脑袋里计划的事我已经猜得七七八八了.不过话说回来,莫非他昨天晚上恶补了浪漫小说吗?不然怎会突然想要做这样浪漫的事?
"各位旅客请注意,开往双阳方向的520次列车就要出发了."我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,他已经推着自行车走到我面前来了,"这位旅客,你还上不上车?"
尽管我并不相信他的骑车技术,但还是乖乖坐到车后座上.
骑自行车兜风确实是件非常浪漫的事,只不过季节实在不太对.
若是在春天,我可以感受一下春暖花开的气息.
若是在夏天,我也可以借车的速度,好好享受吹风的清凉.
可现在是秋末冬初,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我,除了寒冷之外,别无他感.
"阿秋!"一个喷嚏来了.我揉揉鼻子,正想开口说点什么,"阿秋!"又一个喷嚏接踵而至.
等到他停下车的时候,我的鼻子已经因为连续打了N个喷嚏而疼痛起来了.千不该啊万不该,我们就不该在这种天气里跑到外面来做骑车兜风这样的白痴事.都怪他,我一边想着,一边抬起眼去横他.
"冷吗?"他把外衣脱下来套到我身上,然后替我拉好拉链."那我不骑了,就推着车走吧."
我坐在车后座上,看他双手推着车往前走.风似乎变大了一些,吹得他扶着车的手一片通红,身上因为我的关系而只剩一件T恤在包裹.我突然觉得一切埋怨他的话都说不出口了,我舍不得.
"司机,"我探起身去轻拍他的肩 ,"停一下好吗?"
"还没有到站哦."他转脸朝我呵呵的笑.嘴上虽然这么说着,脚步却已停了下来.
我从后座上跳下,把车的支脚放下来.然后抓过他的两只手放到我的手里.
接着向他的冰凉的手,不停呵气.
天气果然很冷呢,我呵在他手中的气都变得白白的了.
"其实我一点都不冷."他把脸别向另一边.
"真的不冷."他再次声明.
从侧面还是可以看到他逐渐变红的双颊,还有他长长的睫毛.忽然很想写篇名字叫<谁是最可爱的人>的文章,当然绝不是写解放军哥哥的,我会毫不犹豫的在篇首就写下他的名字.
"到底要到哪里去呢?"在双阳厂区的早点店里,我由于喝到温热的豆浆,体温迅速回升.
最后一口豆浆入喉,我感觉这一小时的寒冷与疲乏都消失了.食物的确是最佳药品,特别是在治疗饥饿,寒冷,劳累以及悲伤等等的病症时,就更显示其效果了.
"吃完就走吧."他又把账结了.
"哦."我把他的外衣还给他,"穿上,免得人家说我欺负你.还有,晚上谁要敢和我抢着结帐的话,谁就死定了.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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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阳终于从云里面露出了脸,世界也因此从清晨的寒冷中缓过劲来.毕竟还只是秋天而已,老天爷也明白寒冷应该适可而止.
我们的自行车又开始飞速行驶了.这是向机场去的路,同时也通往另一个我不愿意去的地方.我已经可以猜出他的目的地了.但我还不明白,为什么他要在今天带我去那个地方.
"植,我不想去了."我忽然抱紧他的腰.一踏上这条路,,某些回忆就浮上心来,它们使得我难以喘息."我们回去好吗?"
自行车停了下来,他没有任何的动作,就任由我抱着:"宝,今天你什么都听我的,是不是?"
我没有哪怕一句可以反驳他的话.因为我不用求证也能明白,他现在做的事到底有多么的正确,可是我就是不想做.
我本来就是个任性的孩子.不想做的事,谁逼也没有用.
其实我并不想这么的任性,但是我无法改变.
所以我总是这样矛盾的活着.
车走走停停,停停走走.在他很多次停下车来拥抱我,又很多次继续蹬动自行车车轮后,我终于看到"碧天园"那三个金色的艺术字了.
他把车寄放在管理处,单挎着包,拉着我往山脚走.
两百三十二级台阶,B座4号.
这是我父长眠之地.
"给爸爸上香."他把三柱香递到我手上.我木然的站着,一动不动.
"宝,你是男孩子.不能老这么软弱的."这句话我以前似乎听过,可是说话的人我记不起来了.他蹲下身来,从包里拿出几块米花糖,那是父亲曾经很喜欢吃的东西.
太阳似乎越来越高,热得我连眼睛也开始流汗.
其实我一点哭泣的欲望也没有.
他起身帮我擦了眼泪,顺手把香也接了过去.
"走吧."他把香插好,又把墓碑边上的杂草清理了一下,那几块米花糖也被端端正正的放在墓碑前.我记得父亲喜欢吃米花糖这件事我只给他说过一次.他总是这样细心,细心得让人容易感动.
终于结束了,我轻叹一口气.刚才飞出去的思绪现在也飞了回来.不过是十多分钟的事,我却好象经过了许多年一样.我并不是不孝顺,我只是惧怕死亡.我讨厌那种忽然说再见的感觉.如果可以的话,我更宁愿自己先别人一步死去.怀念与回忆的悲伤,我承担不了,也不愿承担.
不知不觉中又向前走了几步.我回过头去寻他,却看见他蹲在父亲的墓碑前,双手合十.
我很想知道刚才他和父亲说了什么,但是话到嘴边我又咽了回去.我希望他能主动告诉我.
不过我忘记了我们之间的默契.我们的默契是:我不问,他也就不说.
我们把"沉默是金"的政策贯彻得如此深入.
因为我们都不是善于主动的人.
一路无话.
当我即将窒息在这种沉闷的气氛中时,到家了.
现在是中午11点50分,我跳下自行车后座.抬头就可以看到位于5楼的我的寝室,距离早晨从这里离开已经5小时30分钟了.也就是说,我用5小时30分钟的时间,完成了一次"轮回".
忽然有一种所有的事情都会回到原点的感觉,真是可怕的感觉.
"怎么又发呆了?"植揉揉我的头发,推了推我."上楼去吧."
"哦.你下午会过来接我吧?"我回过神来,朝他笑了一下."你还约了谁同你一起庆祝?"
"就你一个人.寝室里那一帮人我都没说.他们就知道喝酒."
"那倒是.可是人少就不热闹了."
"没关系,有你给我庆祝就够了."他把我的头发弄得乱糟糟的."我们晚上去吃好吃的."
我点点头:"去吧去吧."
"恩,晚上等我的电话."他骑上车去,又转脸向我挥手.
我也朝他挥挥手,然后转身上楼.
刚进房间坐下来,手机就滴滴滴的响了,是他发的短信.
"蛋糕我去买就好了,你要吃什么味道的?"
我本想去帮他做一个大蛋糕的,可是现在他想自己去买,我也就懒得和他争了.想起他死要面子的样子,我每时每刻都想笑出来呢.
"要草莓的,要有很多草莓的那种哦."很多水果都要过季了,我必须趁早多吃一点.我这么想着,把短信发了出去.
可是等了很久他都没有回复过来,也许手机没电了吧,他的破手机总是充不进电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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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上到底有没有"命运"这回事呢?
我原来是不相信"命定"或是"命运"这些事的.我认为凡事有果必有因,有因必有果,不可能有哪一件事是因为"早已注定"这样的理由而发生的.我觉得要真是那样的话,人生就太简单,太无趣了.
所以我的世界里,一切事情的发生都是有原因和结果的.即使某些"结果"的"原因"藏得很深,我也会努力去把它们挖出来,这是我的原则.
于是,2007年10月12日,下午3点42分,我很荣幸的成为了一个"结果"的"原因".
是的,我会一直记得这个时刻.
我躺在同学的床上,我的眼睛很痛,它不停的流出一些东西.身边似乎站着一些人,可是我看不清他们.
我看不清一切,看不清他们脸上是喜是悲,看不清窗户外面是明是暗,甚至是别人伸过来的手,我也分不清那是四个指头还是五个指头.
我想说话,可是张开口却一句话也说不出.好像有什么东西堵住了喉咙,把我所有的声音都关在了肺里.
有谁的手被我紧紧的抓着,暖暖的,让我感觉一丝慰藉.
我忽然想起来,冬天还没过的时候,有个人总喜欢握着我的手.不管是逛街时,上课时,吃饭时,休息时,他总是那样紧紧的抓着我的手不放.
我问他为什么老抓着我的手.
"因为你的手很凉,我想帮你温暖它."他的声音那么清晰,就像刚刚才说完一样."怎么又哭拉,宝,你是男孩子,不能老这么软弱的."
植,如此简单的,我失去你了.
接到姐姐的电话是在4点多快5点的时候,当时我正在为他准备生日礼物.
我早就给他买好了一个zippo的打火机,不过既然是生日礼物,自然要在外面包装一下.
他其实是不抽烟的.不过我固执的认为打火机这种东西男人一辈子总该要收到几个的,特别是作为生日礼物.
可惜他收不到这份礼物了.
"宝,范植出车祸了."
"姐,开什么玩笑?"
"我会拿这个来开玩笑?你赶紧过来,我们在地区二医."姐姐的声音里一点怒气也没有,我听到的全是难过.是为植,还是为我?
后面姐姐或许还说了些什么话,可是手机已经从我手里滑落,我什么也听不到了.
不过现在我知道姐姐后面说了什么话了.她说,来见他最后一面.
我赶到医院时已经有很多同学在那里了.姐姐站在靠床的地方,眼红了一圈.她看到我来,马上走过来抱住我.
我呆立着,脑子里混乱不堪.我为什么在这里,姐姐为什么抱住我,大家的脸为什么那么悲伤.我找不到答案.他们围着的那张床,那张床上被白布盖着的人,是谁?
对了,那是植,我的老公.我最爱的和最爱我的人.
一切都有答案了,我轻松口气,眼角一直积蓄着的液体顺势流了出来.
边上有人扶过了姐姐,我却被谁拉着走到床前面.
谁又掀起了那一层薄薄的医院白布,长长的睫毛,短短的头发,被我一逗便马上红起来的面颊,我亲过很多次也亲过我很多次的唇,紧闭着的眼.
"宝,你不觉得我45度的侧面看起来最帅吗?"
"宝,今天你什么都听我的,是不是?"
"宝,牛肉可是很好吃的哦."
"宝,记得多穿点."
"其实我一点都不冷."
"真的不冷."
他的脸会因为不好意思而变得红通通的.好像冬天正午的阳光,让人觉得温暖,可爱.
我曾经不只一次亲过他发红的面颊,每次我都会觉得的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.世界上最幸福的人,现在这个称号只让我更加麻木,我忽然感觉很困,也许一切都是梦吧.
我应该睡下对吗?或许等我重新醒来的时候,一切都会回复原样的.一定会的.
我想我一定是抱着这个希望倒下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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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我只想做你的公主,拥有那平凡的幸福.."手机铃响了又响.我睁开眼来,手在枕头下摸来摸去.
天还没亮.会在这个时候打来电话的人,呵呵,应该是那个笨蛋吧.我一边想着,一边按下接听建.
"爱爱,你是不是每天都能起这么早呢?"我用一贯的口气说着.表情,不用镜子也知道是带着笑的.
"宝,你终于醒了?"话筒传出来的是姐姐的声音,"赶快到红花馆来,离出殡时间不远了."
世界好像一部忽然间褪去了色彩,隐没了配音的彩色电影.在脱掉了一切浮饰之后,显现出残酷的真实来.
我的植,不在了.
"姐,我马上就过来."
按下电话的时候,顺便擦掉了泪痕.
红花馆是殡仪馆的名字,距离学校大概20分钟车程.听说当初建馆之所以取名"红花馆",是因为在这座殡仪馆未修建时,这里是一片长满了一种当地人叫做龙爪花的红色植物的墓地.每当夏秋之交,整片的红色便会覆盖着这里的坟墓,美丽又可怕.
龙爪花,学名是clusteramaryllis,中文名是红花石蒜.盛开在墓地,花色鲜红如血,花与叶永不相见,这真正是一种美丽又可怕的植物.
其实我还知道它的另一个名字.
曼珠沙华--彼岸花.
传说很久很久以前,在城市边缘开满大片的红色花朵,它们的名字是曼珠沙华.
守护这些花的是两个妖精.一个是花妖曼珠,另一个是叶妖沙华.
他们守候着这些红色花朵几千年,彼此却从来没有见过面.因为曼珠沙华的花朵在绽放时是没有叶子的,而有叶子时却看不到花.由于神的规定,它们的花与叶生生相错,永不相见.
可是,世界上真的有"永远"这件事吗?
爱情是世上最奇妙的东西,即使是千年不见的两个人,也总有相爱的一天.
曼珠与沙华相爱了.他们开始疯狂的想念彼此,也开始被这种想念疯狂的折磨.
终于有一天,他们决定违背神的规定,偷偷的见上一面.
于是那一年的曼珠沙华绽放得格外精彩,鲜红的花在润绿的叶的映衬下,显得妖冶美丽.
美丽都是短暂的.
终于神还是怪罪下来了.
神规定,曼珠与沙华将再生为人,也将永远记住彼此,可是他们永远不能在一起.
他们必须在思念彼此的折磨中,度过一世又一世的轮回.
城市边缘的那些红色花朵不再盛开了,它们努力的延展根须,一直到达地府.
在冥河两岸,曼珠沙华开始生长,并且在那里盛开.
每一次轮回,当曼珠与沙华看到冥河旁的这些红色花朵时,他们就会想起前世的自己,以及对岸的那个自己始终思念着的人.于是他们又发誓绝不分开,在下一世再受到思念的折磨.
从此之后,曼珠沙华开始被人们叫做彼岸花,意思是永远想念彼岸的人.
"到了."的士司机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时,车已经停在红花馆门前了.
天空静默着,显出灰沉的颜色.深秋的寒意让人在心底升起熟悉的感觉.一样寒冷的清晨里,我和植一起驾车而行,那是多久前的事?
可是现在我却在等候着他的出殡礼.
原来失去和拥有都这么的简单,简单得让人不敢相信,也无法接受.
"宝,"站在长厅前的姐姐看到了我.
"姐,"似乎因为终于有人可以供我依靠了,于是眼泪又要滴下来."还有多久?"
姐姐拿出纸巾递给我,一面抬手看表:"不到半小时吧."
"进去吧."我说着,准备走进正厅去.
"宝,等一下."姐姐拉住我,她的脸上有犹豫的神情,"我有话给你说."
"不用了,姐,你要说的话我都知道."我站定,把衣服整理了一下,"我不会让植丢脸的.你放心."
姐姐并没有因为我的话而放下心来,她仍旧担心的看着我且准备说点什么.
"进去吧."我打断她的话,然后拉着她向正厅走去.我发誓,我现在比任何时候都冷静,真的.
灵堂设在正厅的右侧.进去时,所有认识的人和不认识的人,悲伤的人和喜悦的人,全部都坐在殡仪馆提供的长椅上.一大群人坐在一起谈论是非,有说有笑.实在是极其热闹的场面.
植的母亲蹲在灵桌前烧着纸钱.我走过去,她慌忙的站起身来.
"伯母,节哀顺便."我握住她的手."不要太悲伤了,身体要紧.要是生病了的话,植也会难过的."
老人的眼泪一下涌了出来.
旁边有人来扶开了植的母亲.于是我从灵桌上拿起三支香,凑到大白蜡烛的火焰上.
点燃,扇灭.然后从香散发出烟中看那灵桌上方挂的植的照片.
植并没有尺寸大到可以做遗像的照片.进一步说,他很少到正式的相馆中照相.
不过我们有许许多多的大头贴,足足贴满了一个笔记本子.
想远了,我朝遗像拜了拜,把香插到香炉里.然后蹲了下来,开始烧纸钱.
植,若是你看见我这样完美的演出,会不会高兴起来呢?
我没有哭泣,没有歇斯底里,没有扑到你的身上哭喊着让你回来.我没有让任何人有非议你的机会.
我问候了死者家属,祭拜了死者灵位,照平常人的规矩做了这一切.
我只想让你安静的离去,仅此而已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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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近凌晨5点,出殡礼开始了.
我坐在靠灵桌最近的位子上,看红花馆的工人抬出植所睡的冰棺.棺盖上放满了纸制的小白花,所以当他们经过我面前时,我看不到植的脸.
可是我感觉他是在对我笑的.
就像从前他看到我哭泣时对我的笑,一边笑还要一边说:"宝乖,不哭."
这是去火化场的路,我认得的.
植在车队最前的灵车上,而我在车队最末的小汽车上.我们就这样一前一后的行进着,和从前一样.
天有些快亮的征兆了,气温也开始有了点上升的意思.
假如他没有出事,那么这样的天气里我们一定又会跑出去玩的.
他会在天未亮时就打通我的电话,
笑着吵醒我.
我会一边对他发着起床气,一边起床穿衣.
下楼亲他.
假如他没有出事,我们会一起去校门口的面馆吃面,他要鸡肉的,我要排骨的.
都不放葱.
可是人生是不能说假如的.
假如所有的"假如"都能实现的话,那么我在这车队的最末为谁送着行,车队最前的车上的冰棺里睡着的又是谁?
人生是没有假如的.有的事,发生了就是发生了.
我可以假设一万个经过,可是结果却只有一个供我选择.
我只能服从.
我无力反抗.
忽然想起来,关于"彼岸花"的故事,是植告诉我的.
我们曾到过这红花盛开的地方.
知道它是殡仪馆,却更想一探究竟.
因为这里除了死亡之外,还有美.
当时似乎正值龙爪盛开的时节,
红花馆后的一大片公用墓地里,随地可见这些美丽的植物.
大丛大丛的贴地生长着,枝上净剩了红艳的花朵,叶是一片不见的.
果真的见花不见叶,看起来充满了孤寂的美.
"知道吗?"植就立在那一片红花与坟茔之间对我说,"这就是彼岸花."
"彼岸花?就是王菲歌里面的那个彼岸花吗?"我想起那调子来,很哀怨,又很悠远.
"对."他蹲下来,仔细的看那些植物,"这花盛开的时候,叶子就全掉了.而到长叶子的时候,你又绝对看不到花.花与叶一辈子都见不了面的."
"真是悲伤的植物."我为他的话作结论.
"你不喜欢悲伤的东西吧?"他忽然这么问.
我点头.可是我马上又摇头:"我喜欢这些花.而且,因为它的悲伤,我会更喜欢它."
"为什么?"植站起身来了.他总是那么好问,他希望把我了解得彻彻底底的.可是他不明白,为什么苏宝宝总有这么多的秘密,也许他终其一生也无法全部了解.
"不为什么,喜欢就是喜欢."其实我没有那么神秘.我习惯把所有的事情都看得简简单单的,那样比较不容易累.
后来,我们又来过这墓地几次,都是为着那花来的.
那一地的红,如此浓烈,如此艳冶,死亡的凄凉与热烈在它身上得到了完美的统一.于是我便那么强烈的爱上了它--这被称作"彼岸之花"的植物.
我一直以为植并不是最懂我的那一个.可是现在想来,他确实已经非常了解我了.我性格里最重要的那些因子全被他把握了.
所以他才会带我来看这些花,他知道我一定会爱上它们的.
姐姐摇了我一下:"又发呆了?"
我抱住姐姐,我一点安全的感觉都没有,好像世界随时会倒塌一样.
"下车吧."姐夫从驾驶座回过头来.
原来我们到了.
火化场总是这么荒凉的.尤其在这样灰暗又寒冷的凌晨,那荒凉气息又增加了几分.
植已经被送进火化间了.大家都在等待着看他最后一眼.
植的母亲从进到火化间的那一刻就没有停止过哭泣.可她的泪水似乎早就干了,只有干哑的嗓还在向旁人叙述她的悲伤与痛苦.
没有谁愿意开口说话.沉默的等待就是最合适的表情.
植被移到了传送槽里,那是连接着火化炉的通道.
大家围了上去,这是植留给他们的最后一点印象了.
姐姐拉拉我,而我对她摇摇头.
"姐,请帮我记住他."泪水悄悄的滑出眼来,"还有,告诉他,我有多恨他."
传送槽工作的嘎嘎的声音响起来了.我蹲下来,把头埋到膝盖上.眼泪让那里湿了好大一片.我努力压抑着哭泣的声音,可是它们还是不听话冲了出来.
"咣--"火化炉的闸门打开了.
"咣--"又一声,闸门合上.
"哄-----"那是火化炉里面喷口喷出火焰的声音.
我和植是两个世界的人了.
"恩,晚上等我的电话."再抬起头时,我似乎又看到了他转身上车的样子,似乎又听到了他对我说的话.可是这一刻我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.
"知道吗?"他的笑容模糊了.
"这就是彼岸花."
彼岸花.
开一千年,落一千年,
情不由因果,缘决定生死.
花叶永不相见.
所以,我们注定无缘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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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上究竟有多少巧合呢?
或许眼前这一个是最奇妙的吧,恩,也应该最伤人.
植在这青山的腰间沉睡,
旁边长眠着我的父亲.
从此我可以一次过探望两位爱人了.
不用多花时间跑两处.
可是这样一来,怀念的伤痛也就双倍的加深了.
果然还是没有两全齐美的事.
植离开后,第5日.
天气越发凉了.在这样开阔的墓园里,风一阵接一阵的吹透我的身体.
手机铃声不断的响着,我知道那是姐姐打过来的.可是我并不想说话.
有时候,确实需要一个人静一静.
昨天植的母亲到他的寝室去收拾他的东西,我跟着去了.
我是他最好的朋友,这是他母亲知道的关于我和他的唯一的事.其实我们身边的所有朋友都知道,我们的关系不只于此.
但谁也不愿意再让这个可怜的母亲受伤了.
真相只会成就痛苦.
老人家照例又是大哭了一场.一边收拾着植的床,一边和我说着植以前的事.
"他总是那么直,又太单纯.有一次还被骗了.."
这些事,我都知道.因为植早就给我说过了.
"我是不是很傻呀?是不是呀?"总觉得他还是那样可爱的摇着我的肩膀,摇得我头都晕了.
衣服被装进了他的大箱子里.
那件黑色的夹克,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时他穿的衣服.当时我正在学生处注册,人太多,手里的箱子几乎拿不稳.是他一把将箱子接了过去,又把一叠钱和一堆表格塞到我手里.
"我帮你拿箱子,你帮我注册."9月的天气还是很热,他的头上都冒出汗来了.
"你可不要拎着我的箱子跑了."我朝他笑了笑,顺手给他拉低夹克的拉链,"天气很热吧."
"同学,你的箱子不可能比你手里那一叠钱来得贵吧?"他的脸瞬间冰封.
"开玩笑拉开玩笑拉,"我吐了下舌头,心想这人怎么分不清玩笑和正经话呢?同时亦不再理他,冲进注册大军中去了.
回头去瞄他的时候,又发现他脸上冰霜解除,恢复笑脸了.
我一定是那个时候就喜欢上他的.
[待续]
[ 本帖最后由 s33832997 于 2008-3-3 12:23 编辑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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